“上次你们和韦某谈过之后,他整个人的工作干劲都提起来了。”近日,柳州市柳南区纪检监察干部再次来到受处分干部韦某的单位时,回访教育工作成效得到了该单位工作人员的一致认可。
此前,韦某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受到处分后一段时间,韦某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羞愧难当,也因“背上”处分感觉不光彩,思想包袱重,情绪低落,工作积极性降低。针对这个问题,柳南区纪委监委将其纳入重点回访对象,结合其违纪性质、受处分类型、工作职责、精神状态等情况,因人施策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定期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其消除疑心、重树信心,轻装上阵。
回访教育是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柳南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积极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帮助违纪党员干部祛除“心病”,解开心结,重燃干事创业激情。2022年以来,共计跟踪回访教育40人次。
“我们坚持访前研判‘把准脉’、访中疏导‘卸包袱’、访后反馈‘提干劲’三步走,做深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工作。”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要负责人介绍,该区纪委监委按年度制定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根据干部管理处分权限分级分层开展回访教育,切实提高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回访前,要求结合回访对象违纪违法事实,全面了解其受处分原因、处分期间的个人表现、思想状况、精神状态、基本生活等情况,“一人一策”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对症下药,力戒回访工作的“千人一面”,把回访工作做到点子上。回访时,采取听、谈、评的方法,通过与受处分党员干部面对面交流,听取本人意见和想法,并用其易接受的方式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让其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卸下思想包袱。同时注重侧面评价,与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及同事见面谈话,进一步核实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受处分期间的思想认识转变情况和工作情况,全面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回访后,注重回访教育的成果运用,建立完善“一人一档”回访登记表,客观公正地为受处分党员干部“精准画像”,及时向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组织部门反馈,将回访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柳州市柳南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