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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2 23:06:3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经核查,反映杨某智不帮助协调解决群众困难的问题失实。希望你正确对待,放下思想包袱,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工作……”近日,龙陵县象达镇纪委在迤沙寨村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议,通报迤沙寨村党总支书记杨某智有关问题的核实情况,给予澄清正名。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让我解开了心结,消除了顾虑,接下来,我将继续认真工作,更加积极地投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去,为家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和关爱。”现场,杨某智激动地表态。

  这是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要求,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日前,有群众到龙陵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杨某智不作为、不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群众困难、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接到此线索后,立即将该信访举报移交象达镇纪委办理,经象达镇纪委核实,杨某智认真履职尽责,多次到现场协商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不存在不作为、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核实情况后,该镇纪委及时召开会议,为杨某智澄清正名。

  据了解,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和“分级负责、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认真分析研判,根据案件办理及实际情况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让干事创业者在工作中大展拳脚。

  “作为偏远山村的党总支书记,杨某智等村组干部是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为了消除失实举报对村组干部造成的负面影响,用组织的温暖持续为村组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保温’‘增温’,我们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村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鼓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为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村组干部进行了公开澄清。

  在开展澄清正名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及相关规定,积极探索防范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有效机制,不断规范检举控告秩序,着力营造群众参与监督的良好环境。

  “我们准确区分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审慎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为干事者撑腰鼓劲,激励干部攻坚克难、实干担当,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李转凤 ||责任编辑王蕾)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1005/114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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