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单位在召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前3个工作日内,将会议时间、拟研究议题、议题附带的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相关资料告知我纪检监察组,做好事前报备工作。”9月13日,范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提醒驻在单位认真做好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事前报备相关要求。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精准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派驻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围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落实情况,督促做好事前报备、抓好事中监督、做好事后备案,全面规范驻在单位权力运行,持续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所监督单位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主要业务、运行机制等,要求被监督单位严格按照报备清单做好“三重一大”事前报备工作,并对决策议题准备过程进行事前监督,包括议题是否充分酝酿、是否事先告知、是否准备充分等,形成初步监督建议,坚决避免集体决策流于形式。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在不干扰被监督单位正常议事和工作秩序的情况下,通过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专题会议,重点对“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进行事中监督,对现场发现的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果断叫停、指出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中纠错纠偏,真正实现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方式,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具体执行、落实进度、工作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其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指出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76个,提出整改建议98条,真正发挥了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刘培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