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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12 08:27:17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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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借”字,百分之八十的人马上会想到借钱。可见,借这种行为的特殊性。

  借钱,可以说是人生中最无奈的事了:一方面,你向别人借钱时,你会觉得张口比什么都难;另一方面,别人向你借钱时,你会觉得拒绝比什么都难。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借”的第一义是“暂时使用别人的物品或金钱”。“暂时”两个字很清楚地划定了“借”的边界:借不是骗,虽然骗常常是以借的名义;借不是要,虽然要常常是以借的名义。

  借钱的人,首先亮出来的是信用:一是借钱的理由足够充分,如果理由是编造的,就可能是骗;二是还钱的承诺足够坚定,如果含糊其词,就可能是要。因为发生在熟人或朋友之间,所以很容易达成“共识”:他相信你会借给他,你相信他会还给你。

  最后的情况往往是,向人借钱者占据了制高点,可攻可守;借钱给人者被迫进入了死胡同,进退两难。所以,因为借钱,本来是熟人却变成了路人,本来是朋友却变成了仇人。

  借就是借,但在“借”字面前,钱和其他物品却显得很不一样;钱就是钱,但在“钱”字面前,借和其他行为却可能混为一谈。谁没借过别人钱呢,所以,这样的心态应该是一致的:急用钱的时候,向人借钱,仍不失为一种最佳选择;渡过难关之后,记着还钱,是最起码的道德要求。

  《说文解字》:“借,假也。”“六书”之中,有一种就叫做“假借”。许慎《说文解字叙》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所谓假借字,就是一借不还。而本来的那个意思,却要另造一个新字来表达。比如“四”,本来是“鼻涕”的意思,当假借为数目字“四”以后,为了表示“鼻涕”的意思,就另造了一个“泗”字。

  “四”字永远都无法抹去“假借字”的标签。这个标签,就等于上了诚信“黑名单”。 (尚之)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9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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