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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09 01:17: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平鲁区纪委监委从6月份起在全区开展农村案件查办百日攻坚行动。

  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站位。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平鲁区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增量得到有效遏制,但存量仍较大的现状,平鲁区纪委监委将百日攻坚行动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农村“两委”换届相结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督促乡镇党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实现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存量有效减少、换届氛围正气充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的良好效果。

  把握工作要求,强化集中攻坚。农村案件查办百日攻坚行动由6月初持续到9月中旬结束。此次行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原则,严守党纪法规规章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案件见底清零;要高度重视办案质量,严把案件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争取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三不机制”建设,在形成不敢腐的高压震慑基础上,扎牢农村基层干部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筑牢农村基层干部不想腐的思想堤坝,确保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鉴于农村案件查办百日攻坚行动时间紧、责任重、政策性强的实际,平鲁区纪委监委牢牢压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的主体责任,督促党(工)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履行好协助责任、监督责任和案件查办直接责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签批等制度。(朔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xdi.gov.cn/gzdt/2021060724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