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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9 22:41:28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我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了,现在因为自己的贪心受到处分,真是后悔……”面对处分决定书,尹某十分懊悔。此前,全州县文桥镇纪委接到群众反映,称文桥镇白毛村委会副主任尹某侵占村民山林种植补贴款,涉嫌违纪问题。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文桥镇纪委立即组织核查组到白毛村委下尹家村进行核实。

  
时隔多年,相关人员大多在外地务工,且项目所指山林确实种植有树木。核查组决定到相关部门详细了解山林种植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发现申请流程合规,资金也发放到位了。

  
是线索有误?还是核查组遗漏了细节?

  
核查组调整思路后,决定从申请山林种植补贴款涉及的各个环节寻找线索。

  
“组长,这几张的签名笔迹很像,好像出自同一人……”核查组在查阅承包荒山造林合同和相关造林补助款手续等材料时,发现多份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和委托书双方签字字迹的形态特征、笔画的书写方式等非常相似,存在他人冒签的嫌疑。

  
于是,核查组把其余申报材料和资金发放账号调取出来进行仔细比对,发现资金发放表名单和银行实际发放的名单不一致,领款人银行卡号户主和签字一栏都是尹某。

  
核查组找到尹某直接询问其是否存在侵占村民山林种植补贴款这一行为。

  
“我已经把钱取出来给他们了,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我也记不清具体情况了。”起初,尹某回答问题时眼神躲闪,含糊其辞。

  
没能从尹某口中得到有用的线索,核查组转而从外围突破,找到相关签字的承包人核实,领款人均称根本不知道有合同和领款这一回事。

  
核查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和证据,再次找到尹某谈话,面对连续质问,尹某终于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我在2017年的时候偶然得知承包荒山造林可以申请办理造林补助款,便想利用相关群众不知情的心理,以‘2015年度珠江防护林工程项目’的名义伪造荒山造林合同和相关人员签字、委托书、补助手续等材料申请造林补助款,获得了造林补助款……”

  
最终,尹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还违纪款项。(全州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619/gxjjw6672540e-1911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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