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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1 21:43:08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纪检监察网

  

  

  

  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蔡建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建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调整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借操办女儿婚宴之机敛财;家风败坏,搞“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许可证延续、土地产权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蔡建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蔡建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蔡建平,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3年5月退休。曾在婺源县人民政府、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上饶市国土资源局、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lsc/202406/t20240607_1043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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