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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1 20:19:33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纪检监察网

  

  

  

  经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对中共宜春市委委员、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曾文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文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房产;长期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搞权色交易;在公立医院融资贷款工作中失职失责;道德失范,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权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投资分红”“借贷吃息”等为名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曾文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宜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同意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曾文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宜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宜春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曾文军,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江西樟树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樟树市、万载县、宜春市交通运输局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lsc/202406/t20240607_1043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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