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建立覆盖巡视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作为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在巡察实践中,发现有的没有真正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有的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拒不整改等。要坚持系统思维,深化举措,靶向施治,不断巩固拓展巡察监督成果。
责任体系再优化。树立全局性思维。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找准差距,在推动解决问题中把握规律、深化认识。健全完善整改流程。通过巡察准备、现场巡察、巡察报告、集中整改等环节,全面摸清工作短板,分析问题,从制度层面对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改进,形成高效、科学、规范的整改流程。压实整改“一把手”责任。落实县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与被巡察党组织谈心谈话机制,优化整改责任传导。
监督方式再健全。明确整改监督方法。建立“一盘棋、一张网”整改监督工作办法,细化、量化、具体化落实整改监督。完善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办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纸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和线索情况的系统梳理、分析研判,对群众反映集中、存在逃逸或销毁证据风险等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边巡边查、快查快办。强化整改“嵌入式”跟进。坚持常态化、长效化、高质量监督,推动巡察整改真改、实改、彻底改。将督促整改与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有机结合,确保整改监督贴得近、跟得紧、嵌得深。做实整改考核评估。从整改组织实施情况、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干部群众满意度等多个方面进行科学评判,确保整改质效。
整改机制再创新。分层分类听取整改报告。被巡察党组织根据整改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时报告整改情况,实现整改监督闭环。精准运用巡察建议。针对发现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缺失等根源性问题,探索巡察建议具体操作办法,明确建议的对象、内容、程序等操作流程,督促职能部门系统施策、综合治理,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扩大巡察整体效应。督促各部门将巡察整改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更好地促进巡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