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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1 14:26:27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今年以来,茂名高州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持“三个聚焦”,以强有力监督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继续走深走实。

  聚焦科技手段,打造“三资”“智慧平台”。高州市纪委监委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的“三资”监管平台,自2020年10月上线至去年年底,共成交农村集体资产700多宗,成交金额55000多万元,有效盘活了村集体闲置资产资源。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做实做优“三资”指尖监督,该市纪委监委继续推动完善“三资”监管平台操作载体,在镇村两级党群服务中心增设触摸一体机。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对“三资”监管平台的板块及公示栏目进行信息完善和系统优化,如在重大事项决策板块新增“社会救助”“慰问事项”等公开事项类别,方便群众了解明细,增强监督透明度。

  聚焦清产核资,确保“三资”“颗粒收仓”。今年,针对当前“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资产资源未及时录入平台、变更不及时、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督促有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未承包入户、属于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源资产开展新一轮清产核资专项整治。该委要求有关部门通过现场办公加强指导,推动村集体组织“三资”事项应录尽录,并开展承租合同自查自纠,对存在明显违法行为、合同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等问题的合同采取重新签订、补签、终止或上网交易竞拍等措施,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截至3月底,共新录入900多宗资源资产和2300多宗重大事项。

  聚焦提级监督,预防“三资”“蝇贪蚁腐”。为破解基层监督点多、面广、力量薄弱等问题,去年9月以来,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村级“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模式,选取8条村(社区)作为提级监督重点关注村,紧盯村组干部工作落实、村集体资金使用、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等情况开展提级监督。目前已开展各类督查12次,发现台账不完善、登记不及时等问题30余个,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20余人,对“三资”问题立案6件,处分23人,进一步遏制了村集体“三资”中的“蝇贪蚁腐”现象。

  (高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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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jdjc/content/post_198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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