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158条,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要求,大家要深学细悟,确保学习走深走实……”近日,在兴业县纪委常委会上,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罗荔就强化纪律学习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今年以来,兴业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点,全方位、深层次加强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促进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于心。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线上+线下”的融合渠道强化新《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兴业纪检监察网、“兴业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开辟学习宣传专栏,推送宣传新《条例》原文、图解和有关贯彻落实的好做法等,实现随时随地高效学习。线下,该县纪委监委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教育管理,督促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正反面教育、家风教育“三项教育”活动,把强化纪律教育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党支部、党课学习的重要内容,组建“讲师团”以“送货上门”的方式深入全县各镇、各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新《条例》进行深刻解读,并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通过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持续为党员干部打好廉政“预防针”,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县纪委监委机关各科室组织定期学习,充分理解把握新《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监督执纪的着力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周一小课堂”、局党组会,专题研讨、学习新《条例》内容;各镇纪委(监察室)纷纷通过上廉政党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围绕新《条例》的重要章节、处分原则、具体处分形式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以“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现场互动和答疑的方式向党员干部进行深入解读、宣讲……新修订《条例》印发后,该县纪委监委认真组织各室、各纪检监察组、各镇纪委(监察室)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在持续推进自身学习的同时抓实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纪律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将新《条例》的学习贯彻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立足监督首责,紧盯全县党员干部政治建设、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纪律作风等情况开展监督,切实抓好新《条例》的贯彻执行,维护纪律的刚性约束力。今年以来,共开展集中学习60余场次,开展警示教育27场次,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12轮次,督促立行立改问题11个。(兴业县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