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日前,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路线图”。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探索监督新路径,以强有力的精准监督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保驾护航,推动党中央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聚焦农业发展,做好发展的“导航仪”。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在完成脱贫攻坚后实行的一项重大国家战略,纪检监察干部要着重解决的主要矛盾也要因势利导,调整方向。要强化政治监督,分门别类抓重点,聚焦重点抓落实,对具体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避免假借乡村振兴而盲目上马一些“短期工程”“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要严肃查处在惠民基础建设项目建设弄虚作假和违规占有、更改、处置集体土地、资金、资源等问题,聚焦乡村环境、农村改厕、垃圾处理等涉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领域,集中力量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聚焦群众关切,当好群众的“发声器”。“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定位民生呼声。一方面,要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监督专项督查,直插一线、直入基层,深入开展调研,对于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另一方面,要用好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延伸监督触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监督群众身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将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作为监督的着力点,为化解群众“急难愁盼”保驾护航。
聚焦“廉”字文章,激发社会“廉动力”。要在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持续性、常态化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经常性开展党纪法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党风廉政建设为载体,持续培育、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营造农村新风尚,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农村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用,让村民群众学有榜样、行有示范。(阜阳市颍泉区纪委监委 闫泷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