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建设

时间:2024-03-09 20:26:02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近日,贵阳市清镇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集中学习培训,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200余人参加,着力提升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

  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对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强化能力培训提出要求。清镇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紧扣监督执纪执法和审查调查工作中的重难点,开展业务能力培训,主要围绕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内容涵盖审查调查程序和规定、监督检查、涉案财物处理等知识点。并通过集中测试,巩固学习成果。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认识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储备的重要性。接下来将不断巩固纪法理论知识,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更好履职打下坚实基础。”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卫城镇纪委书记犹光辅参加培训后表示。

  “通过开展集中测试,能够及时检验学习成果,并对有疑惑的知识点进行查缺补漏,非常有必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毛健说道。

  “下一步,我们将以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纪法教育培训,以锻造干部过硬能力和素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贵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zzjs/202403/t20240308_8390013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