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用好审计监督成果。驻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紧盯基层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紧盯民生资金分配使用的关键环节,监督推动全省基层审计机关开展对村(社区)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打通了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杜绝了基层干部权力的滥用,确保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得到落实。
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村级各类财政资金不断扩大,富民惠民项目不断增多。遗憾的是,部分村(社区)干部不能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党务村务不公开,惠民政策、资金和项目落实优亲厚友,甚至克扣危房建设、扶贫救助等资金,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对村(社区)负责人进行审计监督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驻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主动作为,靠前监督,推动审计机关把村(社区)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细做实。今年以来,全省对近200名村(社区)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近1000个,涉及问题资金2亿余元,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了问题线索。
除此之外,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派驻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同,11月20日至21日,省纪委监委、市(州)纪委监委驻审计机关纪检监察组和审计厅机关纪委的相关负责同志齐聚蓉城,开展专题工作研讨,在推动审计机关对村(社区)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面凝聚了广泛共识。
村(社区)是国家组织体系最基层的单元,村(社区)负责人是基层群众的“掌舵人”和“操盘手”,具有亦民亦“官”的特殊身份,是党和人民群众联系最基础、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通过督促审计机关开展村(社区)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了对基层“三资”的有效监督,让村(社区)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国家审计”的金字招牌擦得更亮。(作者:米明孚 木穆缪 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