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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6 11:26:5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经调查核实,反映梁某某同志的信访举报问题均不属实……”

  日前,玉溪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为市管干部梁某某开展了澄清正名,梁某某表示,组织的澄清正名让其如释重负,今后将在工作中努力担当作为。

  此前,该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收到反映梁某某在选人用人上徇私舞弊等问题举报,该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核查组,通过谈话函询、调取相关材料等方式开展深入细致的核查。经核查,最终认定反映梁某某的问题为不实举报,予以了结。为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该市纪委监委决定为梁某某进行澄清正名。

  这是玉溪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结合“清廉云南”建设,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用组织的温度持续为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保温增暖。“要围绕澄清正名启动、实施、反馈等各环节从严把关,规范化、精细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确保澄清正名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在健全完善澄清正名制度机制的同时,玉溪市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持续推进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真诚关爱,做到监督约束有硬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努力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广大党员干部按下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工作“快进键”。

  在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的同时,该市大力营造“为清白者澄清,为担当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良好氛围,先后制定出台《玉溪市关于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一系列激励担当作为的制度机制,帮助受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消除顾虑、解开心结,着力破解“不敢为、不想为、不能为”的错误心理,激励党员干部真正把精力用在改革发展和干事创业上。

  此外,在澄清正名后,该市纪委监委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与被举报人进行谈心谈话,引导干部正确看待信访举报,自觉接受监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澄清正名51次,同时严肃处理了10名诬告陷害人员。

  “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干部敢担当作为难免会触碰一些人的‘奶酪’,得罪部分人,遭受质疑诬告。”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常态化推进澄清正名工作,旗帜鲜明相信支持、关心爱护勇于担当、负责尽责的党员干部,同时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不断释放“扶正祛邪”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邓雪飞 杨毅媛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zuzhijianshe_1114/124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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