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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5 17:06:08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甘孜州委批准,甘孜州纪委监委对色达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王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鹏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亲属到管理服务对象公司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王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孜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鹏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3/10/31/866218c2425e416a87f0958a30687a4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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