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队伍

时间:2023-11-05 16:47:03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甘孜州委批准,甘孜州纪委监委对丹巴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副县长陈永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永红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追求低级趣味,沉迷赌博;甘于被“围猎”,权为私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砂石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陈永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孜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永红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3/10/31/30601322889f44899bf164aea9fb5f2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