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秉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常态化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党员干部心无旁骛谋发展、放开手脚创事业。”6月15日,在杭州市桐庐县公安局会议室内,桐庐县纪委监委、桐庐县委组织部向两名在规范执法中遭受失实检举控告的民警发放《澄清正名通知书》。
此前,桐庐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后,第一时间进行细致调查,发现反映问题不实,经综合研判,将他们纳入本次集中澄清的6名干部名单。
“这次组织为我澄清不实举报,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思想顾虑,也倍感组织的力量和关怀。今后我将重整行装再出发,继续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现场,澄清对象叶某表态道。
当天的活动是桐庐以“澄清正名 同心护桐”为主题的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宣传活动的子活动之一。近年来,桐庐县纪委监委已为9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和3个集体澄清正名,最大限度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励他们轻装上阵、担当作为。
同时,桐庐县纪委监委还通过深化拓展多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澄清正名工作。“我们一方面为干事者‘撑腰’,另一方面向诬告者‘亮剑’,正、反两方面亮明态度,为全县党员干部积极干事创业筑起一道坚固的纪法‘防火墙’。”桐庐县纪委常委孟潘洁介绍,桐庐县纪委监委与桐庐县公安局创新建立杭州市首个《诬告陷害行为联合评估处置机制》,从评估主体、评估情形、评估程序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推动对诬告陷害行为早发现、快处置,应查处尽查处,树立了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
在常态化、多方式开展好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桐庐还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始终,对被澄清党员干部及时开展“澄清正名 暖心回访”活动。通过听取澄清对象的思想认识及表态,进一步传达组织关怀温情,巩固澄清正名效果,激发干部干事热情,截至目前,被澄清干部中已有7人被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