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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10 08:40:0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在仙居县行政服务中心,随着最后一项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总投资2亿元的宁波皓定智能家居项目各项审批工作全部办结。得益于“超时即办制”的实施,该项目从立项到完成施工许可办理仅用了34天。

  “我们经常跑项目,本来这类项目从立项到开工至少需要3到5个月审批时间。这次推行‘超时即办制’后,各审批部门高效实行项目预审模式,手续办理便捷、省心,大大缩短了企业投产的时间,为企业减轻了负担,节约了成本。”负责联系办理该项目的专职代办人员俞某某向县纪委监委营商环境专项督查组夸赞道。

  而在此前,仙居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通过暗访监督,随即抽查后发现“审批许可证办理速度较慢”在影响工程建设项目中反映比较强烈。

  审批效率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为推进审批提速,仙居县纪委监委发出监督提醒函,要求县行政服务中心对今年全县35个重大项目进行梳理,从立项、红线选址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25个环节,按节点明确审批进度,形成项目审批进度表,并要求同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审批速度。

  仙居县行政服务中心在收到监督提醒函后,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台“超时即办制”,即对所有已受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在公开承诺时限内未办结,自动默认该事项审批通过,并强制审批部门以“即办”方式予以办结,形成项目审批倒逼机制。

  “过去,审批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只要不突破法定时限,是否按承诺时限办结、快办慢办没有刚性约束机制。”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成杰介绍,“实行‘超时即办制’后,相关部门必须按承诺时限办理,对逾期未能办结引起不良影响的,我们将启动相应问责措施。”

  为确保“超时即办制”顺利推进,县纪委监委在项目监管体系中嵌入“亮灯”预警功能,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实现全链条即时监督。对按时完成审批的事项亮绿灯,正常通过;承诺时限前0.5天还未办理的亮黄灯,督促下达短信催办;承诺审批时限到了还未办理的亮红灯警示,强制交办审批并跟进问责。

  同时,为了有效监管和问责,县纪委监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全程“审管分离”机制,明确由县营商环境专班负责对审批部门实施“超时即办制”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因不作为、慢作为而发生“超时默许”较多的审批职能部门,将情况汇总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问责。截至目前,共对2家部门的“超时默许”情况进行通报。

  “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超时即办’,不仅有效促进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由‘坐等审批’向‘主动介入’转变,也破解了‘不到时限办不完、过了时限没人管’等拖延、推诿现象,创新推动对行政审批部门的监督方式。”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前移监督关口、跟进日常监督,有效保障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速度再提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仙居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305/t20230530_97183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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