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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03 16:36:4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永康镇中山村原支部书记李某某侵占集体土地和农户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问题不属实,现予以公开澄清。”日前,临沧市永德县永康镇纪委对老支书李某某受到的不实举报公开澄清正名。

  不实举报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绊脚石”,得不到及时澄清,就会让党员干部背上思想包袱。永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按照“一人一方案”原则,根据案件性质和造成的影响程度,运用书面、当面、会议、通报澄清等方式,公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党员干部打开心结、重拾信心,轻装上阵、担当作为。

  “当知道被举报后,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还好组织及时查清事实真相,还我清白,这段时间心中的委屈和压力终于可以释怀了。”接过澄清函,李某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近年来,永德县纪委监委为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受到不实举报的11名干部开展了澄清正名。

  在开展澄清正名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定期组织开展“暖心”回访活动,加强对澄清干部的心理疏导和谈心谈话,督促所在单位加强正面引导,让其感受到来自组织的信任和关心。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一方面在提升澄清正名工作的精准性上下功夫,准确区分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对存在诬告陷害等行为的检举控告人,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信号;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信访下基层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举报电话、举报方式、办理程序等相关知识,引导干部群众从“要举报”转变为“会举报”,从源头上预防诬告或错告行为发生。

  “澄清正名既捍卫了纪律刚性,也传递了组织温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按照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中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林永香 || 责任编辑 李品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tiewanfanfu_0515/120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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