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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15 08:25:5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2023年3月23日,固镇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市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刘玉泽受贿一案。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玉泽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22年,刘玉泽在历任蚌埠市教育局总督学、基础教育科科长兼高教科科长、副局长、党委委员、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称评定、职务调整、子女上学转学、项目立项、资金结算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帮助,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及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15.6832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玉泽委托的律师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玉泽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蚌埠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ajzz/p/110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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