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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6:50:31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2019年8月,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花戏村村委委员叶树根违规承揽本村工程,违反廉洁纪律。2020年11月,叶树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8年1月起,叶树根担任板桥镇花戏村村委委员,主要负责农房审批、民政等工作。

  

  2019年,花戏村开展村庄综合整治工作。叶树根提前得知了村里要实施白桦、居仁路灯工程,动起了承揽这两个村级工程的心思。

  

  叶树根明知村干部不得承揽本村的工程,但仍以伪造招投标资料的手段,以他人名义投标,把总价26万余元的路灯工程弄到了手,从中获利5.8万元。

  

  2020年11月,叶树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5.8万元已清退。同时,存在工作失职的村党委书记鲍某某等4人也受到通报的问责处理。

  

  违纪者反省

  我担任花戏村村委委员十余年,本应在村庄综合整治中为改变家乡面貌、美化家园尽心尽力,不辜负群众信任。但自己却没有守住底线,通过不正当手段承揽了白桦、居仁路灯工程,实在不应该,现在也很后悔,真心感谢组织及时纠错。

  执纪者说

  叶树根的案件反映了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敬畏,在履职中法纪意识不强、责任担当不够,为获取利益顶风违纪等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提升法纪意识,严守底线,不碰红线,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杭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12/03/0328312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