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桂林市青狮潭水库灌区管理站大庙、黄田等水库,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对其除险加固工程进度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石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进度慢等问题,当即对青狮潭水库灌区管理站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争取在3月汛期来临之前完工,以有力监督保障安全度汛。
驻桂林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从驻在部门实际出发,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围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重点,做实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持续推动驻在单位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履职尽责,为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日前,该纪检监察组联合属地县(市、区)纪委监委组成“室地”联动监督检查组,对全市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2个县整改推进慢,部分乡镇领导不重视,存在畏难情绪,履行主任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要常态化开展暗访、检查,特殊时期、重点时段要增加检查频次,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驻桂林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唐可对市水利局河长科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履行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宣传培训等职责。同时,将问题开列清单反馈至相关县(市、区)纪委监委,督促其对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市水利局狠抓河湖“四乱”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并将发现的问题上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整改慢作为的2个县进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高位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该纪检监察组紧紧牵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联合驻在单位印发《关于开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督促驻在单位印发《桂林市水利系统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与驻在单位定期召开“碰头会”、推进会会商研判,及时有效解决妨碍行洪、河道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
去年以来,驻桂林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深入7个县(市、区)、10个乡镇、13个整治现场点,开展监督检查16次,发现问题21个,提出整改意见4条,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二层单位“一把手”谈心谈话8人次,推动89个河湖“四乱”问题、10个妨碍行洪突出问题完成整改,47座自然保护区内水电站依法关闭退出并通过自治区验收,完善制度机制19项,以强有力的监督擦亮“桂林山水甲天下”金字招牌。 (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