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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1 16:01:5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部分干部在工作过程中不注意统筹协调,导致办理进度缓慢;在全省纪检监察‘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中,我们近几次成绩都不是很理想。这些都折射出了我们确实还存在短板,要通过转作风、提素质,让各项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近日,龙陵县纪委监委印发《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建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用创新思维、改革办法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法》规定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审理办理时限等工作规程,建立“三色预警”提醒督办机制,对承办工作进行分类标记、分色预警,每个阶段完成的前10天采用蓝色预警,前5天采用黄色预警,前3天采用红色预警,加强全程跟踪、督促指导、实时督办。同时,明确了在机关效能提升上出现问题的责任追究情形,不断强化结果运用,注重实干实绩,结合内部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奖惩分明,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励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干在平时、比在平时,以真考实考促担当作为,以真干实干促机关效能提升。

  “2021年底,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思路不清、被动忙乱等问题,我们编印了《县纪委监委业务工作指引》,经过四次修改完善,将科室工作职能、目标任务、工作方法、时限要求等内容通过‘清单式’予以明确,在指导和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上收效良好。今年,我们将继续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指引,正视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刀刃向内祛顽疾,锻造经得起考验的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龙陵县纪检监察干部将聚焦担当作为精神不够、艰苦奋斗毅力不足、争先进位意识不强、能力素质欠缺等问题,对照《办法》和《县纪委监委业务工作指引》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主动对标对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逐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确保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强化“锤炼本领”自觉,确保德才配位。同时,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检查,对不听劝告、我行我素、知纪违纪,影响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马斯婷 || 责任编辑 李品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zuzhijianshe_0303/118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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