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项目资料上来看,2015年丹珠村委会就投入了30万元用于草果加工厂建设,但在后期的收购过程中却没有减去这一笔投资。”日前,贡山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在查看该县茨开镇丹珠村委会村集体项目资料过程中,发现该村2018年5月购入草果加工厂项目可能存在重复申报帮扶资金问题。经查,该情况属实,丹珠村原村委会主任余某某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回村级集体资金30万元。
近年来,贡山县纪委监委把提级监督村集体“三资”作为精准护航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通过整合监督力量下沉一线,不断推动村(社区)摸清村“三资”底数、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公示公开、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
“提级监督并不是代替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责,而是进一步推动解决村集体经济‘家底’不清、账目不全、教育监管缺位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为推动村集体“三资”监管形成常态,去年7月县纪委监委制发了《推行村级监督“一对一”结对共建的通知》,指派机关各室(部)负责人采取日常监督提级、权力运行规范提级、问题线索办理提级、廉政教育提级等方式,“一对一”提级监督一个村(社区),以有形有效监督推动村集体“三资”监管规范化、科学化。
据统计,在提级监督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累计收集并督促整改问题15个,发现问题线索52条,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1人,追回村级集体资金47.5万元。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抓手,从教育引导、制度保障、文化涵养三管齐下,积极开展“清风促廉”四项活动,指导试点村居细化小微权力监督清单和监督路线图。因地制宜拓展廉洁文化阵地,开展“送廉下乡”廉政教育活动,帮助村组干部树牢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在丙中洛镇双拉村推行试点村级“网格化”廉情监督员制度,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
“村集体资金到哪里去、干了什么事、效果如何、有没有问题,都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不断织牢织密监督网络,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铁的纪律管好村集体‘钱袋子’,筑牢乡村振兴‘压舱石’。”贡山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李光梅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