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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07 23:20:4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我们理事会要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使他们自觉投入到清廉村居建设中,引导村民形成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决不能搞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近日,在武定县插甸镇哪吐村委会上元乐村小组,一名村民理事会成员发表了自己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看法,得到了其他村民理事会成员的一致赞同。

  在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过程中,武定县以哪吐村委会上元乐村小组为试点,积极探索村民理事会制度,通过吸纳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代表、乡贤代表等群体组成村民理事会,围绕清廉村居建设、乡村振兴、服务群众等方面,开展村民民主自治、村级事务管理、村庄建设发展等工作,搭建起“村委会+村党支部+村民理事会”的乡村治理平台。

  过去,村民多忙于农活,很少参与村级治理,导致村里矛盾纠纷多、环境问题突出,现如今,上元乐村小组成立了村民理事会监督执行村规民约,同时担负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工程进度督促、工程质量监管等职责,通过听取并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公正合理地协调解决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组织村民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等方式,推动形成了清廉、文明的村风民风。

  针对农村红白喜事操办存在攀比之风的现象,村民理事会倡导厚养薄葬,引导村民树立勤俭节约的理念,让村民们切实感受到了文明、向上的新风尚。为修缮村内基础设施,进一步美化乡村环境,村民理事会和村小组党支部召开村民大会、户长会,由党员带头捐款,积极动员群众投工投劳,村民们自愿捐款共计1万多元,用于开展村居环境提升。

  “现在村里环境好了,民风淳朴了,钱袋子也鼓了,住着非常舒心!”一户村民高兴地说道。现在的上元乐村小组,一排排新房子悉数亮相,村间道路宽敞洁净,村里绿树成荫,村民们房前屋后的小菜园、小果园也成了村里别致的装点。

  “村民理事会既是村级事务的‘组织员’、为民办事的‘服务员’、工程质量的‘监督员’、党的政策的‘宣传员’,也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插甸镇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在示范引领、动员群众参与等方面的作用,立标杆、树新风,“理”出清廉村居建设新路子。(叶向晖 张发兴 || 责任编辑 宋凯文)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1128/115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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