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南平市纪委监委出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试点工作方案,从目标任务、试点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工作要求等方面细化了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工作,旨在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进一步提高自身“免疫力”,防止“灯下黑”,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工作,首先要厘清监督内容。南平市纪委监委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不得在公共场所或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口大气粗、态度恶劣、作风粗暴;不得违反移风易俗有关规定,讲排场、比阔气,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不得接受请托,利用纪检监察职权或工作便利为他人办事谋利等10种行为,以及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形象的言行。
“市纪委监委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开展‘八小时’之外监督试点工作,这既是对干部的严管,也是一种厚爱。”南平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市纪委监委探索实践“五查五单”监督模式,采取不定期抽查、实地暗查、交叉检查、家庭访查、大数据筛查的方式,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市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档案,综合运用备案单、报告单、提醒单、整改单、三色管理单等,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实行红、黄、绿分级管理。红色为1年内监督检查有发现问题线索经查实的,严防严查;黄色为1年内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重点检查;绿色为1年内无问题线索的,适时抽查。
“市纪委监委已成立领导小组,蹄疾步稳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试点工作。”南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以强有力的自我约束与监督,从严从实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南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