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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07 21:56:49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公权力一旦不受监督和约束,不管行使公权力的人是谁,都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编外’绝不是违纪违法的护身符,纪法面前没有‘编外’。”近日,瑞安市玉海街道纪工委监察办组织的街道干部警示教育会上,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范林的一席话让消防站临聘消防员倪金国心里“发虚”。因为这段时间,他正因为相关问题被街道监察办约谈。

  倪金国心思活、善交友、肯干活,2019年12月,他进入玉海街道办事处消防站担任消防员,很快就被提拔为东镇社区消防员的组长。

  在街道消防日常检查中,倪金国发现很多房东在消防整改时很被动,经常拖延整改,甚至有人以找不到漏电保护开关安装师傅为由,不进行整改。

  “既然这些房东以买不到东西、没师傅为由拖延整改,那我就把东西和师傅给你送上门。这不就能顺利完成整改了吗?”倪金国心生一计。

  2020年1月,倪金国找了朋友、个体户李某谈“合作”。倪金国提供出租房整改的信息,而李某则负责上门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和销售消防器材。两人约定,所得利润五五分成。对倪金国来说,只需要提供信息,既可以赚到钱,又能加快消防整改进度,简直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2020年5月,倪金国与李某进行结算,共分得利润1700元。倪金国觉得盈利甚微,并且认为李某做生意不可靠,便决定与李某拆伙,转而以同样的形式与江西籍务工人员陈某合作。

  同年6月份,瑞安市开展消防百日攻坚行动,要求三层以上出租房安装消防户外楼梯。这下,倪金国的“财路”更广了。与陈某合作几个月,倪金国就分得6000多元。

  2021年12月,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并向街道监察办反映,街道消防员倪金国在消防检查工作中,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问题。街道监察办立即开展调查,通过多方约谈、取证,核实了违纪事实。

  经调查核实,在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倪金国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李某、陈某“分红”及某餐饮店店主好处费共计1.1万余元。

  在街道监察办工作人员的教育下,倪金国终于认识到,他认为的“两全其美”和“顺手帮忙”,事实上是他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两只脚踩在了廉政的红线之上。

  倪金国作为一名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应当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但其却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违反廉洁纪律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6月14日,经玉海街道监察办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倪金国政务警告处分,对其所得予以收缴。

  基层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基层一线的工作人员权力虽小,但所负责的都是老百姓们“急难愁盼”的头等大事,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党的口碑,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务必要始终保持在钢丝上跳绳、刀尖上行走、薄冰上滑行的谨慎,切莫伤了群众的心。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要不断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管理,做到精准监督、全过程监管,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瑞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chengzhiweifubaitishengxingfugan/202211/t20221123_76266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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