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监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我局迅速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专班,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围绕四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在局属10家事业单位和1家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在系统内已经制定完善各项制度规定40余项,排查整改问题20余个,能够按期整改到位......”这是某责任单位向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报告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的一幕。
为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治本功能和“利器”作用,蚌埠市纪委监委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着力探索构建“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跟进督促—结果运用”全周期管理机制。
注重深入找问题。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注重透过个别问题发现共性问题、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从一般中找出重点,深入挖掘表面问题背后存在的深层次根源及症结,突出把由表及里、以点带面查找案发单位在制度建设、权力运行等方面的短板不足作为案件查办的重要方向。
注重精准提建议。问题找得深不深,建议提得准不准对纪检监察建议的成效有着重要影响。承办部门注重在提出问题建议时充分结合案发单位实际、行业特点、日常监督等情况,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力求提出的建议切中要害、管用可行。
注重跟踪抓整改。市纪委监委按照“谁承办、谁建议、谁跟进”的原则,由承办部门跟进督促,指定专人跟进督办,采取电话督促、实地督查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压实被建议单位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防止出现“雨过地皮湿”的问题。
注重运用促长效。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问题,为案发单位查找不足、落实具体整改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弥补漏洞缺陷,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活教材”作用,加强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推进以案整改。
“纪检监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从发现问题到结果运用,重中之重是建议的落实,我们不仅在建议落实期间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总体把控,而且在问题整改后期也会适时开展‘回头看’;同时对发现的新问题也会纳入整改范围,力求达到不留死角。”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全周期管理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细,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切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