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党委会议研究,认为徐某的行为属于在推动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可以予以容错,决定给予其诫勉谈话……”日前,全椒县古河镇纪委在处理古河村党总支原书记徐某案件时予以容错处理。
近年来,全椒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开出“三支良方”,不断完善澄清正名、容错纠错、暖心回访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敢为有为、善为能为的良好政治环境。
打好“预防针”明界线。制定出台《关于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干部澄清的暂行办法》,明确澄清正名工作范围、原则、情形、方式等内容,精准划出应容尽容、应处尽处“边线”。对确属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的,客观公正还原事实真相,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对于有意乱为、渎职谋私的,一律追查到底,严肃查处。及时为担当作为、踏实做事干部打消顾虑、卸下包袱、消除负面影响,也强烈震慑了意欲蒙混过关、寻求“庇护”者,实现了严管与厚爱的双效统一。
注射“强心剂”提精神。建立澄清正名联审机制,由承办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形成澄清正名意见,通过党员大会、支部会议等形式,为被诬告陷害错告误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针对受处理干部,实行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2对1”帮教机制,通过定期开展教育疏导、定期听取思想汇报、民主生活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等形式,让受处理人员感受到组织上的关心和关爱,激励他们重整旗鼓再出发。
强效“救心丸”稳人心。制定出台《全椒县暖心回访实施方案》,明确回访责任主体,制定回访方案,细化回访工作程序,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实地走访、家访等方式,帮助受处理人员卸下思想包袱,重拾信心,轻装上阵。建立健全对受处分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受处分后积极改正,工作表现优秀的,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今年以来,全县共对21名受处理人员进行“暖心回访”,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严’并不意味着‘一竿子打死’,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监督与激励同步,努力实现执纪执法政治、纪法、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全椒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