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市纪委监委印发《马鞍山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宣讲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拓宽发现、选拔、培养和使用优秀廉政教育宣讲干部的途径,为推动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廉政教育宣讲干部队伍,筑牢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为提高人才库建设管理规范化水平,马鞍山市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将人才培养与廉政教育宣讲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在总结学习上级部门和先进地区有效经验和规范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
《办法》坚持建管并重、优中选优、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入库人员流动情况,定期开展集中选拔,入库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入库条件方面,明确设置了入库基本条件,尤其突出政治品德、业务素养,确保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骨干人才入库。
在入库程序方面,明确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有关部室初核、市纪委常委会审定等环节,确保入库工作公平、公正、权威、公开。《办法》明确了人才库管理部门、入库人员所在单位应当综合考察入库人员能力素质、发挥其优势特长,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交流,并以“青莲月讲堂”等活动为载体,在单位内部开展廉政教育宣讲,锻炼提升宣讲能力。
同时,《办法》还对人才库入库人员的管理作出规定,明确要求接到宣讲任务后,宣讲人员所在单位须集体备课、群策群力,力求宣讲内容高质量;对违纪违法、责任意识不强,业务能力不达标以及其他不适宜继续作为人才库成员的及时调整出库。
“《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提升全市廉政教育宣讲工作规范化水平。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以高质量的廉政教育宣讲成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马鞍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马鞍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