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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17 02:11:1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案件中文书格式不规范、法规应用不规范,请根据最新版的文书格式进行书写……”近日,砚山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对联系乡(镇)进行面对面指导,对案件查办中存在的文书、程序问题进行纠正。

  近年来,针对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薄弱、纪检员调整频繁等问题,砚山县纪委监委采取“点对点指导”法,将纪检监察室的力量下沉到一线,以“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乡(镇)”的形式,通过协作联动、协同监督、联合办案、乡案县审、以案代训等方式,提升乡(镇)纪委办案能力,让纪检员迅速进入角色,会监督,能办案。

  该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定期听取乡(镇)纪委工作汇报,根据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案件特点,对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建议,把好总体质量关。各纪检监察室进行“下沉式”“参与式”“针对式”指导,在问题线索初核时,帮助找准切入点、规范程序关;在审查调查时,帮助找准突破点、严把证据关。通过“点对点指导”发挥案件办理“传帮带”作用,充分带动乡(镇)纪委开展案件核查工作,确保乡(镇)纪委案件办理质效提升。

  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以案代训、以案促学的方式不定期安排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参与专案办理,手把手指导办案过程中的调查谈话、案情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流程,在实战实训中快速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能力,为之后独立办案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采取“绑定式”考核方式,将联系乡(镇)的案件办理质量纳入各纪检监察室年终考核成绩中,对指导工作不力的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倒逼纪检监察室履职尽责。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指导,不断规范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提升办案水平。对11个乡(镇)纪委开展“点对点指导”40余场次,指导案件办理45件。

  “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系统的‘神经末梢’,提升他们的办案质效能有效遏制基层‘微腐败’发生。”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坚持联动聚力,通过以案代训、业务培训、难案会诊、疑案研讨、好案点评等举措,破解乡镇纪委力量不足、业务不精、效率不高等难题,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不断提升乡(镇)纪委战斗力。(王建梅 || 责任编辑 宋凯文)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zuzhijianshe_1103/115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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