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次旁听庭审职务犯罪案件,我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合法证据的收集、法律法规的适用等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这对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现场教学,获益良多。” 在旁听庭审结束后,夏邑县纪委监委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11月14日,该县纪委监委组织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干部到县人民法院旁听虞城县原政协副主席范某某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件庭审,把业务培训直接搬到了庭审现场。
在庭审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旁听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审理过程,旁听了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发表的辩论,“零距离”了解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的要点和法律依据,同时对照分析查找自身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转变工作思维模式,做到即知即改。
参加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十分震撼,这种“零距离”的现场教学,有助于提高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了审理人员审核和鉴别证据的能力,起到了以案促学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实现,为今后更好地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打下了坚实基础。
“实现法法衔接,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标准和规则调查、甄别、采信和运用证据。通过实案旁听、观看法庭质证全过程,能够让办案人员了解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调查和判断的要点和法律依据,对照检查该案件在监察调查过程中法法衔接的注意事项,进而总结提炼经验,进一步提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霞表示。(陈展 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