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萍乡市委批准,萍乡市纪委市监委对原萍乡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黄建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建辉理想信念缺失、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台上大讲廉洁,台下大搞腐败,是典型的“两面人”;目无法纪,毫无敬畏,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用权任性妄为,用人唯利,在职工录用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侵害群众利益,违规收取会费,加重企业负担;政商关系亲清不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甘于被“围猎”,大肆违规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追求低级趣味,毫无道德操守;贪婪成性、“管公路吃公路”,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承揽、行政许可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大肆收受巨额财物。
黄建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萍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萍乡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建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黄建辉简历
黄建辉,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江西上栗人,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8月至1997年11月,历任萍乡市上栗区教育局干部,共青团萍乡市上栗区委副书记、书记,杨岐乡党委副书记、书记,上栗区纪委副书记,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7年11月至2001年1月,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1年1月至2001年8月,待安排;
2001年8月至2007年2月,萍乡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7年2月至2011年11月,萍乡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萍乡市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年11月至2016年9月,萍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6年9月至2021年8月,历任萍乡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二级调研员;
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萍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级调研员;
2022年3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