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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2 20:45:1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当村干部这么多年,纪委谈话倒还是第一次。今后我一定会带头学习相关文件、制度,规范开展村级用工。”近日,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孔峙村主要负责人蒋某某因未公开招投标,违规“点工”进行村文化礼堂修葺,受到诫勉谈话处分。

  一直以来,村级小微工程都是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村级信访案件多发的源头。今年以来,宁波市奉化区纪委监委大力培育村级小微工程“一事一指引”监督场景,围绕关键事、关键人、关键时、关键处,在项目前期、发包模式、施工、变更、验收、结算、建档等环节以工作流程图的形式,着力实现主管部门“以图管事”、村社干部“看图做事”、监督机构“按图监督”。

  为拓宽主动发现问题渠道,奉化区纪委监委通过“点题监督”,将村级小微工程作为每月“片区协作”监督重点之一,推动村级小微工程监督常态化。除此之外,区委巡察办将小微工程列为二届区委村级巡察重点,西坞街道孔峙村违规“点工”施工的问题线索就源于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时的村级延伸巡察。截至目前,该区通过日常监督、巡察等途径发现村级小微工程领域存在问题37个,督促整改35个,已处理农村党员干部30人。

  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散、小、多,为保证每个项目、每个环节监督到位,奉化区纪委监委多管齐下,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莼湖街道纪工委监察办以制度化为抓手,督促街道“三资”办出台《关于做好莼湖街道村级小型项目交易工作的补充通知》《关于莼湖街道村级小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开展监督检查,到目前为止已督查发现包括桐照村河道维修工程、章胡村文化馆装饰装潢工程、鲒埼村停车场工程等6个村的8个小微工程未严格按照要求发包或施工,涉及金额270万余元,已按要求全面整改完毕,整改后节约资金418666元。裘村镇纪委监察办充分发挥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的“家门口”监督哨作用,形成制度与人员的双向合力,有效落实村级小微工程“日常监督”+“每月报告”制度,确保工程清爽、财务清白。萧王庙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则重点围绕备案申报、廉政分析、公示监督、抽查巡察等环节,对村级小微工程开展“红黄蓝”三色廉政监督。截至目前,该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已累计对31个村级小微工程进行“蓝色”介入,另“黄色”介入2个小微工程,并以“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

  “村级小微工程关系广大村民切身利益,我们监督者责任重大。”奉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在高压监督中规范村级用工,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受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不受影响。”

  (宁波市奉化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209/t20220923_70205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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