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指出我工作的不足之处,与我交心谈心,帮我疏通思想,解开心结,同时还传导工作压力、压实责任、教导工作方法,让我重拾信心,我以后一定认真工作!”8月10日,天等县召开县委主要领导与部分单位“一把手”廉政谈话会。其中,一县直部门“一把手”因工作推进不力被县委领导约谈。约谈后,该单位负责人认领了责任,同时也消除了顾虑,并在近期牵头负责开展的工作中积极主动履职担当。
为了加强对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天等县探索完善一批制度。先后印发《关于制定“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突出抓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加快推进清廉天等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配套出台《天等县“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天等县“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天等县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逐位表态制度》等5项制度,以制度刚性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通过述责述廉评议会、廉政谈话会、个别谈心谈话、深入单位召开廉政党课等方式,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进行常态化监督提醒,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今年来,天等县纪委监委共协助县委先后召开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暨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等会议,有力推动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委主要领导共与10名县直单位“一把手”开展“面对面”“一对一”廉政谈话,县纪委领导班子深入相关单位推动相关问题整改19个。截至8月15日,“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开展日常监督谈话170人次,专题约谈15人次,廉政家访27人次。
为解决个别“一把手”述责述廉走过场问题,天等县采取“一会一述一评一反馈”的方式,切实提高述责述廉评议的针对性、实效性。天等县纪委监委“一对一”发函书面反馈述责述廉点评意见和民主测评结果,要求限时整改,防止“一述了之”,避免“述改两张皮”,切实做好述责述廉“后半篇”文章。今年年初,17名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现场述职,接受评议,天等县纪委监委发送反馈函17份,截至目前,已督促问题整改14个。
开展警示教育是天等县纪委监委加强“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开展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一把手”警示教育1场次受教107人次;开展全县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管理警示教育1场次受教120人次;开展县直各单位有审批权限的股(室)长(主任)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1场次受教230人次,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20场。
天等县以抓住“关键少数”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引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促进执纪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处置“一把手”问题线索4件,其他班子成员问题线索10件;立案10件,其中“一把手”3件,其他班子成员7件。(天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