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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4 02:37:30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真没想到我一个受处分的人还能得到组织的关心激励,心里觉得很温暖。我一定汲取经验教训,化压力为动力,努力工作,回报组织的信任。”近日,兰州市榆中县纪委监委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干部徐某某开展谈心回访。

  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是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的常规动作,由案件审理室牵头,因人施策,因岗定策,整合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分层次分类别开展,让受处分人员感受到组织的严管厚爱,重燃干事创业激情。

  回访前,先查阅案卷,掌握回访对象基本信息,受处分事由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结合其在受处分期间的现实表现、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列好回访清单。

  回访中,注重听取回访对象的思想汇报,掌握其思想动态,帮助分析所犯错误的危害及根源,消除思想顾虑。对回访对象提出的工作或生活中的困难,积极帮助,传递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同时,向回访对象所在党组织了解其受处分后工作与思想动态评价,确保回访教育结果客观、精准。

  回访后,工作人员对回访对象的表现作出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回访教育档案,为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提供参考。

  同时,县纪委监委将处分送达宣布与回访教育有机结合,坚持由审理室工作人员参加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单位召开的处分宣布会议,面对面向受处分人员释纪明规,答疑解惑,在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后第一时间做好心理疏导,告知其受处分期内的合法权利,鼓励其重拾信心、轻装上阵。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累计开展回访教育83人次,其中,委机关开展46人次,委托乡镇纪委开展37人次。(供稿 郑翠芹 编辑 张莉)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0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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