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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15:03:16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谢谢纪委为我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让我感受到组织的强大力量和温暖。以后我会用更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近日,邢台市任泽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区直某单位干部孙强(化名)公开澄清正名。

  事情要从任泽区纪委监委在百度贴吧关注到的一条举报帖说起。

  “区直某单位干部孙强,利用职务便利,捞取政治资本、经济利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生活纪律……”今年4月份百度贴吧多次发布的举报帖子引起了该区纪委监委的关注,经与该区公安局开展联合调查核实后,该事件真相逐渐清晰起来。

  原来,发帖人王某因私事求助孙强帮忙,但未达到目的,故心生不满,遂产生报复心理,为博人眼球,编造不实信息多次在百度贴吧发布。

  经谈话和批评教育,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写下了保证书,并主动向孙强赔礼道歉,取得了当事人的原谅。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明确规定,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有必要予以澄清的,应予以及时澄清,并通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消除顾虑,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消除不实举报对孙强带来的负面影响,该区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发出《澄清通知书》,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对孙强的失实举报予以澄清。承办人员在当事人所在单位召开的专门会议上通报了区纪委监委的核查结果,为其受到的失实检举控告公开澄清正名。(邢台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0-09/07/content_80635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