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三台县纪委监委在核查问题线索时,发现县中医骨科医院在药品采购中存在“吃回扣”问题,顺着相关资料进行摸排后,锁定了该医院原负责人唐某、财务科科长郭某。由于该案有一定专业性,三台县纪委决定采用“室组地”联动协作的方式办案,派驻三台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将涉案人员的个人情况反馈给纪检监察室,初步掌握涉案人员违纪违法事实,县纪委监委随后对唐某、郭某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该案的顺利办理是三台县纪委监委运用“室组地”联动协作机制办案的有益尝试。实践中,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形成“1+1+3+N”联动协作大部制工作模式,在不改变“室组地”人员、编制、职责的基础,成立5个联动工作部,由1名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任联动工作部部长,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和3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共同担任协作组组长,N个室组地纪检监察干部为工作部成员。每个联动工作部设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2个协作组,全面负责联系乡镇、部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直接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这一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审查调查经验丰富、专业性强,派驻纪检监察组贴近行业一线、掌握权力风险点,乡镇纪委联系服务群众密切、清楚群众诉求等优势,各联动组内可以采取纵向联合、组团协作、异地交叉、指定督办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充分实现了力量统筹、人员互补、资源共享、工作融合贯通,进一步提高了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水平。
“实施‘1+1+3+N’协作机制以前,办案的人力、资源相对分散,存在工作薄弱环节。该机制建立后,我们在案件查办中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共同作战,集成联动大大提高了办案质效。”三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