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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01 01:49:24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近日,平凉市灵台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向县财政局发出《工作提示函》,针对政府采购方面存在问题,逐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并跟进监督,推动整改。

  《工作提示函》是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的一项有效举措。

  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立足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跟踪,重点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聚焦突出问题强化整改督办。

  各派驻机构采取走访调研、参加会议、查阅资料、谈心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收集整理需要提醒的问题,针对性发出《工作提示函》,精准“点穴”、指出“病灶”,及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这样的工作提醒既让我们感受到了温度,也感受到了力度。”收到工作提示函后,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指出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填补制度漏洞,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指出“病灶”是前提,祛除“病根”才是关键。为防止《工作提示函》一发了之,各派驻机构把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重点,采取随机抽查、集中检查、点穴督查等方式,对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及时跟进督办,确保问题真改实改。(供稿 宋亚锋 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9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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