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业务

时间:2022-09-01 00:26:47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怀,为我澄清事实,我一定会一如既往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近日,甘肃省公航旅集团某子公司干部魏某得知自己被按期提拔使用时,难掩内心的激动。

  而此前,他因为受到不实举报,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

  年初,省公航旅集团公司纪委收到举报,反映某项目办为了以后拨款方便,给某子公司干部魏某送现金等问题。

  集团公司纪委随即督促该子公司纪委展开核查。

  根据举报提供的问题线索,核查组工作人员找到项目承建单位,与相关人员谈话核实,并查阅项目资金审批流程,最终确定举报件反映魏某收受某项目办现金等问题不实。

  虽然调查结束,但后续影响并未消除。于是,集团公司纪委第一时间要求该子公司纪委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澄清会议,公布核查结果,公开为魏某澄清正名。

  “不能让捕风捉影、肆意捏造的不实举报,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集团公司纪委负责人说。

  集团公司纪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为开创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扎实做好问题线索查办“后半篇文章”,去年以来,共为1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和“三个区分开来”,对1名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启动容错机制免于党纪处分,对1名涉嫌诬告的干部予以立案审查。(供稿 何瑜蓉 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97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