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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28 10:06:24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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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文解字》:“得,行有所得也。”走在路上,而有所获,就是得。这很容易让人想起那首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说的好像是意外所获,得来全不费功夫,有喜从天降的意思。同时,“行”也有行动、做事的意思,“得”则可能理解为有付出就有收获,说的劳动所得,得偿所愿,有心满意足的意思。

  总体说来,得到了想得到的东西,就是“得”。所以,“得病”不能算“得”,“羊肉没吃上,惹得一身臊”也不能算作“得”。

  许慎认为,“得”字是形声字。从甲骨文、金文字形出发,把它作为会意字似乎更好理解:“从彳(chì)从贝从寸。”彳者,行走也,谓得之于途也;贝者,财货也,谓所得之物也;寸者,手持也,谓取而得之也。

  19世纪英国剧作家王尔德的喜剧《温夫人的扇子》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悲剧有两种,一种是得不到你想得到的,一种是得到了你想得到的。”得不到的时候,念念不忘,辗转反侧,一次次失落,一次次挣扎,悲剧表现为欲望得不到满足时的痛苦;得到了以后,原来如此,不过尔尔,三天之后新鲜感没有了,三月之后吸引力没有了,悲剧表现为欲望满足之后的无聊。

  你想得到而没有得到的东西,你会想象得更好;你已经得到的东西,无论如何都没有你曾经想象的那么好。这是人性的弱点吗?

  行有所得,是否可以理解为永远在路上,永远有所得。也就是一直有下一段路程,一直有下一个收获。看重的是过程,看重的是体验。

  但是,贪得无厌的人,最终结果可能是得不偿失。所以孔子说过:“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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