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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28 09:42:4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审理组认为,审查调查组在受贿人主观故意还需进一步证明、谋利事项证据尚不充分;书证复印件、自述材料缺少接收人签字,请你们进一步补充完善……”

  这是云县纪委监委案件审查调查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查调查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既按各自职责分别承担任务,又扬优势补短板,并肩作战,形成工作合力,全方位保障案件质量。

  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在审理过程中认真听取审查调查人员对案件背景、审查调查情况、案件定性等方面的考量,以弥补“书面审”“机械审”的局限将审理监督寓于协调、服务之中。对审查调查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合理的充分吸收采纳,不予采纳的,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同时,查审双方围绕纪法解释、纪法适用、纪法衔接等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选取19名熟悉案件审理业务的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审理业务人才库,打造推动“清廉云县”建设的“储能系统”,不断强化审理干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助推案件审理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同时,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配合,通过联席会议、旁听庭审、裁判文书通报等机制,强化对移送司法机关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后续处理情况的跟踪,构筑起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同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强大合力。今年以来,云县纪委监委共移送案件审理13件14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件7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采取线下学习、线上学习等方式,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分级分类设置精准贴近工作实际需要的课程,推动全员培训走深走实。抽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职务犯罪案件查办,通过学中干、干中练,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提高“真刀真枪上战场”的能力。(段文艳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zuzhijianshe_0818/112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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