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堤坝修好后,我们再也不用担心农田被河水冲毁了!”站在已经修复好的卓溪河石门外段护坝上,绩溪县伏岭镇石门外村村民高兴地说。
事情还要追溯到2021年9月,绩溪县委第四巡察组在伏岭镇走访群众时了解到,该镇登源河、卓溪河水毁修复工程建设不到一年(尚在保质期内)就有几处被水冲毁。对此,周边村民反映强烈。巡察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最终交由第三纪检监察协作区(以下简称第三协作区)办理。
“这条问题线索属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涉及水利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牵涉到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单位且专业性较强,因协作区力量有限,核查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纪检监察组提供协助。”第三协作区工作人员建议道。
随后,第三协作区与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纪检监察组联合成立核查组,通过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现场察看、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开展初核工作。期间,核查组专门邀请县审计局工作人员参与,通过工程项目现场勘察提供专业支持,并出具鉴定结论。2022年4月,县纪委监委对在上述两个工程建设中疏于监督管理、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方某某给予警告处分。同时,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项目业主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在今年汛期前对上述工程水毁部分完成修复。截至目前,伏岭镇卓溪河水毁修复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今年以来,为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走深走实,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协作区+”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协作区+巡察”、“协作区+派驻”等联动监督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共同发力。
“通过采取协助办案方式,问题线索核查速度明显加快,办案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第三协作区轮值副主任王超介绍说,“问题线索的快速办结,也是一体推进‘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在基层的具体实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健全完善协作区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各类监督协作配合,推动监督下沉落地,深入推进协作区监督工作规范化、精准化和常态化。”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