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能一举查处河东街道6名村干部帮助开发商违建并受贿问题,得益于我们运用‘片区协作’机制。”日前,吉安市青原区纪委监委第一片区协作组组长傅江蓉表示。
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优化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今年以来,青原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建立乡镇纪检监察“片区协作区”的实施意见》,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能力。
联合协作,统筹纪检力量。该区按照“地域相近、优势互补”原则,将8个乡镇(街道)划分为4个纪检监察协作片区,明确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任组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为成员,片区内统一调配人员、协同监督、联合办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
联合监督,强化监督实效。该区落实“师傅带徒弟”“老兵带新兵”培养机制,将24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组成4个交叉检查小组,按照“本乡镇回避、轮动交叉”原则,对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巡回监督检查,小组间共享监督信息,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
联合办案,增强办案质效。如遇到在协作片区内发生案情复杂、查处阻力大的案件,由案件发生地纪委提出申请,统筹4个片区内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联合交叉办案,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同时定期对办结的案件开展交叉审理,有效提高办案质效。
“‘片区协作’机制的实施激发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新活力,今年以来,8个乡镇纪委共立案46件、结案46件,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91.6%、287%,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挥‘片区协作’新机制的作用,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青原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肖志军谢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