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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06 05:28:5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协作区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0人次,其中第一、第二形态分别占比72.22%、17.78%。”今年以来,蚌埠市纪委监委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组织形式、工作定位、职责任务、制度机制,推动协作区架构进一步充实、功能进一步增强、作用进一步显现。

  打通体制机制壁垒,理顺多方关系。针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人员少、力量弱、难以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问题,由委领导带队赴县区开展调研,协调县区党委推进解决县区纪委监委空编率较高、协作区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同时,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县区纪委监委对协作区实施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协作区根据授权履行职责,定期汇报工作、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对县区纪委监委负责;协作区通过列席党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督促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作区指导联系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督促、协调和帮助其开展工作。

  丰富监督方式方法,解决“急难愁盼”。充分发挥协作区近距离监督优势,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常态化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粮食安全等中心工作,采取联合监督、交叉监督等方式破解熟人社会“不愿监督”等难题,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督导协作区延伸监督触角,与“背包式”巡察相结合,利用早晚时间沉村、访组、到户,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深入田间地头、社区广场,与群众面对面拉家常、聊政策、找问题、挖根源,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创新驻点联系制度,提升监督实效。结合《蚌埠市纪委监委年轻干部培养“铁军英才”计划》,制定《蚌埠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驻点联系制度(试行)》,选派市县纪委监委优秀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到协作区驻点实践锻炼,采取“看问听查”四字工作法,走村入户,宣传党的政策方针,解决群众诉求,每年驻点时间不少于1个月,走访群众不少于20户。同时,督导协作区结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N”专项整治活动,完善“政治监督+专项监督”清单;加强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增强对小微权力监督的针对性、协同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改革促规范、以创新促提升,积极构建一张以协作区为纽带、县乡村上下联动的立体监督网格,不断激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内生动力,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05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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