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林市纪委监委查处了容县某单位“一把手”赵某某案。赵某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甘于被围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最终身陷囹圄。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违反“四风”和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玉林市纪委监委向该县发出了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认真对照反思,切实抓好整改。
该县迅速成立了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建议书中提及的营商环境和制度建设等方面问题,细化成12个具体问题,提出20条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切实做到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并以“六个一”为抓手,先后召开赵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和廉政党课,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全面推进整改,深化标本兼治。
该县纪委监委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企业和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同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访百企 解难题”调研,深入到企业一线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企业面临的难题,听取企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落实方面的意见建议。专项整治期间,共对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明察暗访2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立案查处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案件2件,问责10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赵某某案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再次深刻认识到制度建设与执行的重要性。”该县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领导干部用权风险,建议书中提出,要紧盯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重点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该县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开展查摆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查摆权力运行的风险点、查摆监督管理的空白点,对现有制度进行审查、评估和清理,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编制修订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反馈机制。截至目前,制定完善《容县优化营商环境 规范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纪律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各项制度10余项。
此外,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围绕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分级分类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等方面,对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实际成效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把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监督检查切实推动解决了部分单位对以案促改工作思想认识偏差、责任落实不够、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容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