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你们有没有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请把相关资料拿给我们看一下!”连日来,郎溪县梅渚镇纪委工作人员以监督促履职,督促相关部门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快速准确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者皆安”,近日,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紧密结合“1+N”专项整治,将自建房隐患排查工作列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住建部门健全完善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制度,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据悉,该县采取“室组地”联动模式,由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共同组成5个督查组,深入各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压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管理责任。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紧盯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时间节点,围绕“六类”重点整治对象、台账资料、排查进度、整改方案等关键点,对全县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房屋32296户,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49户,已按照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改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我们坚持‘排查要快、整治要硬、措施要实’的工作原则,明确专项整治期间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采取所有人自查、镇(街道)排查、县核查三级排查方式,即查即改、边查边改,逐一建档造册,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说。
同时,为实现全方位精准监督,该县还充分发挥村(社区)纪检委员的“贴身式”监督优势,全面了解情况、收集问题线索,针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登记在册,并及时反馈给属地责任部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维修、加固、停止使用(悬挂标识牌)、依法拆除、危房改造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共同做好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自建房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无死角、无盲区,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