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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1 23:17:18      作者:佚名 来源:秦风网

  为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和回访教育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组织作出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分全面自查、整改纠正、抽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采取“室组地”联动模式开展,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配合落实。同时,明确规定了检查处分决定执行10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并制发了《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情况登记表》《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汇总表》《受回访人员情况一览表》,实现台账化管理,进一步推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

  此外,为确保自查自纠、整改纠正取得实效,兴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镇(街道)及市级各部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二次检查,对于自查阶段发现的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仍未整改到位的,将及时下发《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纠正并督促整改。

  “处分执行不能‘雷声大雨点小’,只有严格精准执行到位,才能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责任追究,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不力、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视情形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保证处分执行工作的规范性和刚性力。(兴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6/1869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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