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波市鄞州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澄清正名的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和澄清方式等进行明确,为受到不实举报者正名,给担当作为者吃下“定心丸”,推动形成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自2019年至今,鄞州区各纪检监察组织先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2起,处理2人,为58名受到失实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6名干部在澄清后被提拔重用。
“一线干警在日常执法中被误解、错告的情况比较多,这次对4名基层派出所干部职工进行澄清,有较强的代表性、典型性,起到了很好的正向示范效果。”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分管副局长表示。
今年2月,该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所长王某某指令郭某、史某、华某三人违规出警、工作态度差等问题。
接到检举控告件后,鄞州区纪委监委相关承办部门随即组成调查组,对举报线索逐一调查,通过实地核查、调取相关视频资料并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获取的种种证据均表明反映的问题失实。最终,综合调查结果认定,对王某某、郭某、史某、华某的有关举报问题不属实或查无实据,该件据此办结。
随后,按照“谁核实谁澄清”原则,该区纪委监委派员专程赴他们所在单位进行澄清正名,并送达了澄清正名通知书。四位同志都表示感谢组织的信任和鼓励,一定要加倍努力干好本职工作。经过持续跟进了解,这几位同志在此后日子里,分别投身到疫情防控、反诈宣传、犯罪打击等各项工作中,工作劲头更足了,与群众走得更近了,获得了大家认可。
在鄞州,澄清正名已然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该区纪检监察组织主动扛起政治责任,既敢于亮剑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又坚定不移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努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时,注重澄清正名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检举控告中存在的不实问题,一经核查认定,且符合澄清条件的,在查结时承办部门需一并提出予以澄清的建议,并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情况制定澄清工作方案。
在及时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撑腰鼓劲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澄清正名工作的规范性。该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鄞州区纪委区监委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和监察对象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细则》,选准澄清对象,重点面向基层党员干部,围绕落实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地的岗位和领域推进澄清工作;细化澄清方式,综合评估澄清带来的影响、效果,在统一采取书面澄清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进一步运用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注重把握实效,为干部消除负面影响,让组织的关爱有温度、接地气。
“澄清不实举报不是工作的终点,我们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将澄清情况存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适时开展回访,动态掌握澄清对象工作表现和思想状态,巩固澄清效果,让澄清正名工作发挥真正效用。”鄞州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宁波市鄞州区纪委监委)